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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身份识别号码 (EIN)之三

www.creaders.net | 2014-04-24 12:23:14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遗失或找不到您的EIN号码? (Lost or Misplaced Your EIN?)

  如果您之前为您的企业申请并收到EIN号码, 但是之后无法找到, 请尝试用下列方法找出您的号码:

  • 找出您申请EIN时由计算机自动产生的国税局通知单, 核发的这份通知单用来确认您申请并收到一个EIN号码.

  • 如果您用您的EIN号码开立银行帐户, 或用它来申请任何一类的州或地方执照, 您可以向相关银行或政府机构查询您的EIN号码.

  • 找出您使用过EIN申报的税表. EIN应该打印在税表里.

  • 致电国税局企业税暨特殊税专线(Business & Specialty Tax Line), 电话 (800) 829-4933, 请国税局帮您搜寻您的EIN号码. 电话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当地时间上午7点至晚上7点. 国税局协助人员会先要求您提供辨识身份的资料, 只要您是获授权可取得这个号码的人, 协助人员就会在电话中将EIN号码告诉您. 获得授权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人士: 独资经营业主,合伙公司的合伙人,股份公司的执行人,信托的受托人, 或是遗产的执行人.

  申请取消或关闭EIN (Canceling an EIN - Closing Your Account)

  国税局无法取消您的EIN. 如需关闭EIN, 请写信连同EIN核发信函及理由至: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Cincinnati, Ohio 45999. 如没有EIN核发信函, 请注明登记名称, EIN号码, 及登记地址.

  *注意: 您必须申报所有该报的税表国税局才能关闭您的EIN.

  责任方与被任命人 (Responsible Parties and Nominees)

  责任方 (Responsible Parties)

  所有的EIN申请方式(邮寄,传真,网络)都必须透露真正的主要执行人,无限责任合伙人,授与人,业主或信托人的姓名和纳税人识别号码(例如SSN,ITIN或EIN号码). 这些国税局称之为「责任方」的个人或企业实体, 负责掌控,管理或指挥申请该号码的企业实体, 以及支配该实体的资金和资产. 如果责任方不只一个, 企业实体可指定其中一个让国税局视为责任方.

  依照申请表目前版本的说明, 「责任方」定义如下:

  对有股份或股权公开上市交易, 或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立案的企业实体而言, 「责任方」系指 (a) 股份公司的主要执行人, (b) 合伙公司的无限责任合伙人, (c) 企业实体的业主, 该实体不被视为跟实体业主分开(股份公司拥有的「忽略不计的企业实体」输入股份公司名称和EIN), 或是 (d) 信托的授与人,业主或信托人.

  对所有其他企业实体而言, 「责任方」指的是在某种程度上对企业实体的资金或资产可以掌控或享有权利的人, 能让此人在实务上直接或间接控制,管理或指挥企业实体, 以及支配它的资金与资产.  但是, 如果某人只能够对企业实体提供资金或对实体资产享有权利, 而无权掌控,管理或指挥该实体(例如一位未成年的受益人), 并不会因此成为责任方.

  被任命人 (Nominees)

  「被任命人」是被授予有限权力来代表企业实体行事的人, 通常仅限于某一段期间, 一般是在企业实体创立期间. 企业实体真正的「责任方」是依国税局定义的「主要执行人, 无限责任合伙人」等人, 而非被任命人. 「责任方」是个人或企业实体, 负责掌控,管理或指挥企业实体, 以及支配该实体的资金和资产, 不同于对实体资产仅被授予少许权力或无权力的被任命人.

  国税局注意到, 有些企业实体在申请雇主身份识别号码(EIN)时将被任命人列为主要执行人,无限责任合伙人,授与人,业主或信托人, 但事实上被任命人并不具有这样的身份, 而只是在企业实体成立的过程中被暂时授权代表公司行事. 在EIN申请表填入被任命人的作法会妨碍国税收集企业实体所有权的正确信息, 不肖企业实体和业主也利用这种作法来做出违反税务规定的行为.

  国税局不允许用被任命人来取得EIN号码. 所有的EIN申请方式(邮寄,传真,网络)都必须透露真正的主要执行人,无限责任合伙人,授与人,业主或信托人的姓名和纳税人识别号码(例如SSN,ITIN或EIN号码). 这些国税局称之为「责任方」的个人或企业实体, 负责掌控,管理或指挥申请该号码的企业实体, 以及支配该实体的资金和资产.

  提交SS-4表时, 该表与授权书均应有负责人的姓名,纳税人识别号码和签名, 才符合规定. 在线申请如为第三方被指定人代为执行, 请记得保存一份完整且有签名的纸张版SS-4表, 以及每一个交给国税局的实体申请书之签名授权声明书. 被任命人没有权力授权第三方被指定人提交SS-4表, 而且也不应被列在SS-4表上.

  如果企业实体在向州申请成立公司时尚未指定真正的责任方而是使用被任命人, 则实体必须在申请EIN号码以前确定责任方人选.

  国税局将持续追查行动, 以防止EIN申请的不当使用.

  改正先前填报被任命人的企业资料 (Correcting Business Information Where a Nominee Was Used)

  许多纳税人申请雇主身份识别号码(EIN)时, 在申请表上填报某个人或实体为主要执行人,无限责任合伙人,授与人,业主或信托人, 但这些人并非该实体真正的责任方. 如此误用个人或实体(亦即「被任命人」)的行为导致国税局的记录有不正确的数据. 企业实体若在申请表上填报被任命人, 即应考虑更改原申请表上显示的数据.

  数据应由谁来更新? (Who Should Update the Information?)

  任何企业实体如在申请EIN时在申请表上将被任命人列为「主要执行人」等, 并将被任命人的纳税人识别号码列为主要执行人的纳税人识别号码, 应寄给国税局一封信, 内容包含该企业真正责任方的姓名和纳税人识别号码(社会安全码,雇主身份识别号码或个人纳税人识别号码). 如果申请时表上列为主要执行人的个人或实体如今已不再是真正的责任方, 企业实体亦应向国税局更新数据.

  如何更新数据? (How to Update the Information?)

  国税局没有针对此项数据更新提供统一的表格, 同时国税局要求打算更新数据的企业实体不要重新(第二次)提交EIN申请表. 反之, 国税局要求企业实体用信头印有公司信息的公司信笺(若有), 在信笺上提供现任主要执行人, 无限责任合伙人, 授与人, 业主或信托人的姓名和纳税人识别号码. 请务必附上企业实体的全名,EIN号码和邮件地址, 以便我们能正确找出您在国税局的账户. 企业实体应依照自己的主要营业地址, 将此信件寄到受理该地区税务的国税局服务中心:

 

若实体的主要营业处,办事处或经销处位于下列各州:

Connecticut (康乃狄克州),Delaware (德拉瓦州),District of Columbia (哥伦比亚特区), Illinois (伊利诺伊州),Indiana (印第安纳州),Kentucky (肯塔基州),Maine (缅因州),Maryland (马里兰州),Massachusetts (麻萨诸塞州),Michigan (密执安州),New Hampshire (新罕布什尔州),New Jersey (新泽西州),New York (纽约州),North Carolina (北卡罗莱纳州),Ohio (俄亥俄州),Pennsylvania (宾州),Rhode Island (罗得岛),South Carolina (南卡罗莱纳州),Vermont (佛蒙特州),Virginia (维吉尼亚州),West Virginia (西维吉尼亚州) Wisconsin (威斯康星州)

Alabama (亚拉巴马州),Alaska (阿拉斯加州),Arkansas (阿肯色州),Arizona (亚利桑那州),California (加州),Colorado (科罗拉多州),Florida (佛罗里达州),Georgia (乔治亚州),Hawaii (夏威夷州),Idaho (爱达荷州),Iowa (爱荷华州),Kansas (堪萨斯州),Louisiana(路易斯安那州),Minnesota (明尼苏达州),Mississippi(密西西比州),Missouri(密苏里州),Montana (蒙大拿州),Nebraska (内布拉斯加州),Nevada (内华达州),New Mexico (新墨西哥州),North Dakota (北达科塔州),Oklahoma (俄克拉何马州),Oregon (俄勒冈州),South Dakota (南达科塔州),Tennessee (田纳西州),Texas (德州),Utah (犹他州),Washington (华盛顿州), Wyoming (怀俄明州), 或是美国境外的任何地方.  

请将信件寄至或传真到: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Stop 343G
Cincinnati,  OH 45999
传真号码: 859-669-5748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M/S 6273
Ogden,  UT 84201
传真号码: 801-620-7116

  确认信 (Confirmation)

  国税局会寄给您一封回函, 确认收到更新数据. 如果企业实体在60天内未收到确认信, 应将原信件副本传真到负责该实体所在州税务的国税局办事处, 并注明是“Second Request”(第二次请求).

  以上信息摘自美国国税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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