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泰晤士报12日报导,雷曼兄弟公司董事会曾在该公司宣布破产的3天前,同意支付5名该公司高阶主管逾1亿美元(台币32.5亿元),其中包含给付3名伦敦高阶主管的2,400多万美元有偿辞职。
报导指出,这3名伦敦高阶主管并未获取有偿辞职,因为雷曼兄弟次日,亦即9月15日即声请破产保护。2006年至2007年之间,3人分别支领3,000万、2,650万、4,300万美元的薪酬,当前的身分是无担保债权人。
除这3人之外,雷曼兄弟的薪酬委员会(compensation committee)还同意支付纽约全球固定收益(Global Fixed Income)部门主管费尔德及美国股票部门主管唐尼尼各4,100万与4,000万美元的薪资。据指出,这些给付办法最后取消,代之以巴克莱集团买下雷曼兄弟后的新合约。
雷曼兄弟破产导致该公司大批基层员工失业,前述内幕曝光后,该公司高阶主管在金融风暴席卷全球下仍能坐领巨额薪资与有偿辞职所引起的公愤势必更加高涨。
在雷曼兄弟破产前2年,该公司的高阶主管享有优渥的待遇,却主导公司从事高风险的房地产投资,终致集团不支倒地。
雷曼兄弟运行长傅德日前在美国国会作证时受到围剿;他表示愿意完全负起决策责任,却又诿责于外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