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在比特币矿业圈,一直流传着一个说法:
最早的超级大户是钱志敏,就是被英国缴获 6.1 万个比特币的 蓝天格锐传销案主犯 。
后来的超级大户是陈志,就是被美国缴获 12.7 万个比特币的电诈大佬柬埔寨太子集团(Prince Group)实控人。
01“买矿机”洗钱路径
为啥这些比特币大佬,在早期都会选择“买矿机”这条路径?
其实这里面也是有很多猫腻的。
洗钱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环。
犯罪分子会设立一个看似合法的公司(通常是“科技公司”或“数据中心”),然后利用非法所得的巨额现金去采购昂贵的矿机。
在早期的监管语境下,购买矿机本质上被视为一次普通的实体资产采购。
矿机在当时的法律与会计分类中,和服务器、计算设备并无本质区别,属于可入账、可折旧的硬件资产。

矿机采购发票和物流记录都可以作为公司“合法”支出的凭证,使得大笔资金流出看起来是为了购置公司资产,而非单纯的转移或挥霍。
非法资金被注入矿机制造商的账户,完成了从“黑钱”到“商业交易资金”的转化过程。
一旦矿机开始运行,它们会消耗电力并产出新的比特币。

挖矿产出的比特币被视为公司“经营所得”。
虽然电力成本也是一项支出,但相对于矿机本身的巨额投入,后期产出的比特币价值可以被视为合法的商业利润
挖出的比特币直接进入犯罪分子控制的数字钱包,可以轻松地跨越国界转移,避开传统银行体系的监管。
相比于直接将黑钱存入银行账户,通过矿机洗钱的链条更长、更复杂,洗钱效率更高。
吊打之前骗个人资料开银行账户跑分的传统方式。
02“超级大户”影响深远
所以头部矿机公司多次冲刺上市,均无果而终,都和这些“超级大户”拖不了干系。
在中国大陆519清退矿工之前,中国曾贡献了全球约70%的算力。

也不知道当时有多少算力是属于这些“超级大户”的。
你可以把这些信息看成比特币的黑历史,但其实更是比特币来时的路。
正是这些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巨量资金,在客观上完成了比特币的初期定价。
没有这些大户的杀入,比特币可能至今还在几百美金的极客小圈子里徘徊,无法形成支撑后续机构入场的深度。
| 当前新闻共有0条评论 | 分享到: |
|
||||||||||
| 评论前需要先 登录 或者 注册 哦 |
||||||||||||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 | 更多>> |
| 1 | 中共不惜对黄仁勋使出“美人计”?原来是她 |
| 2 | 聂卫平本可以安享晚年 几个坏习惯害了他 |
| 3 | 4月起,中国将发生历史性转变 |
| 4 | 意外!这个国家官宣 明起对中国公民单方面 |
| 5 | 重磅爆料:他出手,钟绍军“死”里逃生 |
| 48小时新闻排行榜 | 更多>> |
| 一周博客排行 | 更多>> |
| 一周博文回复排行榜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