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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250亿美元石油贷款协议 中获俄3亿吨石油

www.creaders.net | 2009-02-17 13:54:27  21世纪经济报道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在谈判桌上鏖战了近5个月之后,中俄双方终于在“贷款换石油”的合同细节上达成了一致。

  2月17日,中俄双方在北京举行了第三次能源对话。当天下午,本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由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带队的中方谈判代表和由俄
罗斯能源部部长谢尔盖·什马特科带队的俄方谈判代表已就中俄“贷款换石油”的合同细节达成一致,并签署了正式协议。

  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中国将向俄罗斯提供总计250亿美元的长期贷款,采取固定利率,约为6%左右;俄罗斯则以石油为抵押,以供油偿还贷款,从2011年至2030年按照每年1500万吨的规模向中国通过管道供应总计3亿吨石油,石油价格以俄石油运到纳霍特卡港口的价格为基准,随行就市。目前俄方每年向中国通过铁路运输的石油供应不受该协议影响,并增加至1500万吨。

  除此之外,作为中俄能源合作的组成部分,双方2月17日还签署了包括核能、电力、矿产开发等方面的合作协议。

  “贷款换石油”落定

  中俄“贷款换石油”合同谈判是在2008年10月28日双方在莫斯科签署的《石油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基础上展开的。根据当时的框架性协议,中国将分别向俄罗斯石油公司(Rosneft)和俄罗斯石油运输公司(Transneft)提供150亿美元和100亿美元的贷款;作为交换,俄罗斯则在20年的期限中,向中国出口3亿吨原油,并放行俄罗斯通往我国的石油运输管道。

  此前的2004年,中俄双方达成的石油供给合同中,俄罗斯石油公司每年通过铁路运输向中国提供约1000万吨石油。业界评论认为,如果此次“贷款换石油”计划成行,中俄石油贸易将取得突破性进展。

  但从2008年11月至今,双方至少经历了三轮谈判,但始终未就“贷款换石油”的合同细节达成一致,分歧主要集中在贷款利率上。

  据了解,在此前的谈判中,俄方始终要求贷款采用固定利率,并享受较低的援助性优惠,而中方则坚持采取与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相挂钩的浮动利率,按照商业化原则操作。

  据知情人士介绍,为了促成此笔交易,中方作出让步同意采取固定利率,但双方在利率区间上再次遇到障碍。

  根据2008年10月28日签署的《石油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如果双方未能在2009年3月28日之前最终签署备忘录所涉及的具体商业合同,则备忘录所规定的条件将需要重新谈判决定。

  在此背景下,原计划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的中俄总理级会晤再次启动。2月17日,谢钦抵达北京,与温家宝总理、王岐山副总理一起,开始了中俄总理第三次能源对话。

  而在2月16日,什马特科与俄石油和石油运输公司的总裁先期到达北京,就“贷款换石油”的合同细节与中方进行最后的磋商。

  “在能源合作问题上,中俄双方正相向而行。”2月17日上午,王岐山副总理在人民大会堂与俄罗斯副总理谢钦会谈时如是说。知情人士透露,当天的谈判经历了6个小时,双方最终敲定了6%左右的贷款利率,为双方合作扫清了最后的障碍。

  而对于备受关注的石油价格,双方最终确定实行浮动价格机制,并以俄石油运到纳霍特卡港口的价格为基准,随行就市。该港口是俄罗斯远东支线中国段(纳霍特卡——大庆)的起点。

  在当天签署的协议中,俄方已同意对该条通往中国的输油管道建设放行,并签署了相关协议。该支线也将成为俄罗斯管道石油输送在东方市场上零的突破。

  据了解,中俄双方最终达成共识,金融危机所造成的影响的进一步扩散在背后的推动作用不可小视。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能源外交研究中心主任王海运向本报记者表示,随着金融危机对俄罗斯的冲击日益严重,俄方资金短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如果没有及时的资金补充,2009年俄罗斯的油气生产必将大幅下降,这对目前面对着严峻问题的俄罗斯来说将是“雪上加冰”。

  来自俄罗斯的消息称,国家主席胡锦涛的中东之行对双方的谈判起了“催化”作用。俄罗斯《生意人报》发表评论指出,胡主席的中东之行,让俄罗斯的能源巨头在谈判桌上“再也坐不住了”。

  王海运认为,虽然每年1500万吨石油在俄罗斯2亿吨的石油年出口量中所占的比例不大,但本次合作将在实际层面上有助于俄罗斯能源市场,乃至输出格局的东移,其趋势性的意义不容小视。

  此外,作为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之一,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向俄罗斯提供3亿美元的贷款,用于俄方采购中国油气开采设备。

  能源合作多元化

  除了在石油领域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之外,本报记者获悉,包括俄罗斯统一电力集团(inter RAO-UES)、俄罗斯核能国家集团在内的俄罗斯电力、核电以及矿业领域的几大能源巨头领导人的名字,也出现在2月17日的能源对话名单之中。

  据相关人士透露,本次能源合作的内容,将有可能不仅仅局限在石油领域之内,包括电力、核电、矿业等多个领域的合作都有所进展。

  这也与之前签署的《备忘录》相符合。在中俄双方10月28日签署《备忘录》中,除了“贷款换石油”之外,还包括油气、电力、核电在内的一系列重大能源合作协议。

  其中,在核能领域,中国核工业集团总公司与俄罗斯核能国家集团签署了《关于为田湾核电站扩建两台机组和建设商用快中子反应堆的合作协议》。

  多领域的能源合作,在目前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对于中俄经贸合作显现出重要的意义。

  据俄罗斯驻华商务代表奇普拉科夫向本报记者提供的数据,2008年中俄双边贸易额与前一年同期相比增长18%。相比2007年增长44%的速度,增速明显放慢,尤其2008年第三、四季度连续出现了负增长。这一趋势在2009年1月还在继续的恶化。

  奇普拉科夫表示,在目前严峻经贸形势下,要提高两国的双边贸易额,需要依赖两国在新领域的合作,其重中之重就是核电和大飞机的制造。

  王海运认为,将能源相关利益进行捆绑谈判也已经越来越成为俄罗斯能源外交战略中的一个趋势。尤其是在经济危机的压力下,俄罗斯政府更倾向于提出多种利益“捆绑”的要求,即以石油的合作捆绑核能等其他领域的合作,以追求能源合作利益的最大化。

  但王海运同时表示,捆绑的合作模式,也能从另一个角度保障合作的顺利进行。谈判的双方可以通过利益的置换,来达到特殊形式下的互利共赢。

  据知情人士透露,除了《备忘录》上已经签署的内容之外,俄方代表团还希望在与东北地区的电网合作以及矿业领域的新单签署方面与中国达成更多的共识。而据了解,目前田湾核电站二期工程的合作谈判进展顺利。

  中国社科院远东俄罗斯所所长邢广程此前向记者表示,经济合作一直是两国关系的短板,现在以能源领域的合作为突破,提高了两国经济合作的水平,也将提升两国战略合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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